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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中揮發酚檢測方法及國標(水中揮發酚的定義)
作者:霍爾德電子 更新時間:2026-06-09
酚類是指苯及其稠環的羥基衍生物,不同的酚類化合物具有不同的沸點,酚類又因其能否與水蒸氣一起揮發而分為揮發酚與不揮發酚,通常認為沸點在230℃以下的為揮發酚,而沸點在230℃以上的為不揮發酚。在《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》(HJ 503-2009)中對揮發酚的定義為隨水蒸汽蒸餾出并能和4-氨基安替比林反應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揮發性酚類化合物。水中揮發酚檢測方法及國標有哪些呢?

1.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溴化容量法 (HJ 502-2009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工業廢水中揮發酚的溴化容量法。適用于含高濃度揮發酚工業廢水中揮發酚的測定。檢出限為 0.1 mg/L,測定下限為 0.4 mg/L,測定上限為 45.0 mg/L。對于質量濃度高于標準測定上限的樣品,可適當稀釋后進行測定。
2.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(HJ 503-2009 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飲用水、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揮發酚的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。地表水、地下水和飲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測定,檢出限為 0.0003 mg/L,測定下限為 0.001 mg/L,測定上限為 0.04 mg/L。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測定,檢出限為 0.01 mg/L,測定下限為 0.04 mg/L,測定上限為 2.50 mg/L。
3.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流動注射-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(HJ 825-2017)
檢出限0.002量程范圍0.008~0.200mg/L,檢測原理為用蒸餾法使揮發性酚類化合物蒸餾出,并與干擾物質和固定劑分離。由于酚類化合物的揮發速度是隨餾出液體積而變化,因此,餾出液體積必須與試樣體積相等。被蒸餾出的酚類化合物,于 pH(10.0±0.2)介質中,在鐵氰化鉀存在下,與 4-氨基安替比林反應生成橙紅色的安替比林染料,用三氯甲烷萃取后,在 460 nm 波長下測定吸光度,檢測揮發酚含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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